卖豆腐是个苦差事。
虽说我好歹是个狐狸精,有点灵力傍身,但下凡之前我娘千叮咛万嘱咐:凡间有凡间的规矩,灵力不可滥用,否则乱了因果,要遭天谴的。
所以白日里我是真有点累。
磨豆子、滤豆渣、点卤水、压豆腐,一套活儿干下来,恨不得倒头就睡。
可我睡不着。
榻上躺着个人呢。
他那日骂完我「登徒子」之后,倒也没再吭声。大约是认了这「欠债还钱」的道理,又大约是实在没地方去,就这么在我这儿住了下来。
我睡床,他睡榻。中间隔着三尺远,和一盏昏昏暗暗的油灯。
说实话,我琢磨过把他撵走。十五两银子,当我做善事得了。可每次话到嘴边,瞥见那张脸,就又咽了回去。
就当养个小相公吧。
凡间那些有钱的老爷们,不也常养几个清客在府上么?我养个俊俏的,天经地义。
至于那十五两银子的债,他拿什么还?他浑身上下的衣裳都是我给换的,连个铜板都没有。既是还不上,那用身子抵一抵,也是合情合理的吧?
我的狐狸姐妹们常说,这种事啊,得两厢情愿才好。
我觉得很有道理。
所以至今为止,我也就趁他睡着的时候,偷偷摸摸他的手指尖。细细长长的,骨节分明,指尖微凉,摸上去像上好的羊脂玉。
也就趁他发呆的时候,假装不经意地碰碰他的手腕。皮肤滑得很,比我磨出来的豆腐还嫩。
也就……
咳。
反正自从他醒了,我连腹肌都没摸到过了。
这就很难受了。
明明他晕着那三天,我给他换衣裳的时候,那可是实打实地摸过几把。八块,规规整整的八块,硬邦邦的,手感绝佳。我当时还想,等他人醒了,养好了,怎么也得找个由头让他脱了衣裳给我瞧瞧。
结果人是醒了,衣裳也不脱了。
每日穿戴得整整齐齐,里三层外三层,领口系到下巴颏儿,腰带扎得死死的,活像防贼似的防着我。
不过,只有千日做贼,哪儿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呢?
这天晚上,我特意多做了两个菜,还烫了一壶温热的黄酒。
「姜公子,」我给他满上,笑得一脸和善,「天冷,喝点酒暖暖身子。」
姜默青警惕地看了我一眼。
「怎么?怕我下毒?」我挑眉,「这酒可是我刚从醉仙楼买的,一两银子一坛呢。为了你这债主,我可是下了血本。」
话音一落,他脸颊上果然浮起一层薄红。
债主这两个字,真是百试百灵。
他垂眸,端起酒杯,抿了一口。
我笑眯眯地看着他,又给他满上。
第二杯。
第三杯。
第四杯的时候,他脸上那层薄红已经蔓延到了耳根。冷冰冰的眉眼也软和下来,眼神开始有些迷离,像蒙了一层薄薄的水雾。
我心里暗喜。
我凑过去,假装帮他整理衣领。手指不经意地划过他的喉结,那块骨头随着吞咽的动作上下滚动了一下,皮肤温热,触感极佳。
「姜公子,醉了么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