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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回教室的路上,遇见闺蜜。

见我披头散发的,递给我一根皮筋,疑惑的询问我。

“怎么了晚荞,你不是有发夹吗?还披着头发不热吗?”

我笑着摇了摇头,很平静的接过皮筋回了一句。

“发夹弄丢了。”

闺蜜不相信,撇着嘴说。

“你就算是把书包弄丢了,都舍不得弄丢发夹。”

确实是这样的。

因为以前我还真这样做过。

这个发夹是于凯哲送我的十八岁礼物,平日里我都当做宝贝一样对待,连别人摸一下都不允许。

前不久天气不好,来了一场大风。

在放学的路上发夹差点被大风吹走。

我毫不犹豫的扔下书包去追发夹,等回来后一看,书包背大风吹进了河里。

最后我用竹竿把书包钓了回来,可里面的书都湿透了。

回家后我还撒了谎,说是风太大没注意才让书包掉进了河里。

想到这,我不禁摇头失笑。

以前因为于凯哲真是做了太多太多愚蠢的事情。

这一世彻底不会了。

刚刚才想起他,就见到他和慕婉心从教学楼另一边走了上来。

而慕婉心的头上夹着我刚刚还给他的发夹,手上脖子上都带着刚刚我摘掉的首饰。

一时间,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心底的感情。

应该说即恨又痛吧!

曾经让我奋不顾身保护的东西,现在却出现在了其他人的头上。

闺蜜也看见了,立马就冲上去为我打抱不平。

她动作太快,让我连个解释的机会都没有。

“于凯哲你什么意思,明明是送给晚荞的东西,为什么还会出现在慕婉心的身上?”

闺蜜刚说完,我就立马上去拉住她想要回去。

只是慕婉心却不想就这样放过我。

在那里洋洋得意的摆弄了一下手腕和头上的发夹说道。

“林晚荞没想到你的眼光还不错,东西是个好东西,可惜就是之前的主人长得丑了一点,配不上它。”

我正准备离开的脚步一顿。

就算我是再迟钝,也知道慕婉心几乎是指名道姓的在讽刺我了。

抬着眼睛下意识的看向于凯哲。

却不想他顺着慕婉心的话,毫不犹豫的又给我了一刀。

“那时当然了,都说人丑多作怪,还非要以为自己是什么宝贝一样,真当别人很喜欢她,非她不可!”

哪怕是知道于凯哲向我表白的背后意图不纯。

可在听见这句话后,依然心生悲凉。

他不爱我,却为了慕婉心宁愿牺牲自己向我表白。

看着慕婉心笑得直不起身子。

我也没忍住脾气,回讽过去。

“不管宝不宝贝,总比有些人喜欢捡二手货的强!”

这句话顿时像是捅了马蜂窝。

慕婉心在那里垂泪欲滴,楚楚可怜。

于凯哲猛然上前一步拽住我的手腕,把我推倒在墙边上。

“林晚荞我看你是活腻了,什么叫做二手货?你在这里指桑骂槐说的是谁?”

手腕上顿时泛起一圈青紫,后背呯的一声撞得闷响,疼得我站不起身子。

好在有闺蜜扶着我,过了好一会才缓过来。

看着眼前这个越来越陌生的男人,一颗心彻底凉了。

为了慕婉心,还动手打我了。

咬着后槽牙说。

“你认为我在说谁,就是谁。”